什么是超聲波?
我們知道,當物體振動時會發出聲音。科學家們將每秒鐘振動的次數稱為聲音的頻率,它的單位是赫茲(Hz)。我們人類耳朵能聽到的聲波頻率為20Hz~20KHz。因此,當物體的振動超過一定的頻率,即高于人耳聽閾上限時,人們便聽不出來了,這樣的聲波被稱為“超聲波”。超聲波波長比一般聲波要短,具有較好的方向性,而且能透過不透明物質,穿透能力強,易于獲得較集中的聲能,具有在水中傳播距離遠等特點。可用于測距,測速,清洗,焊接,碎石,探傷、測厚、遙控和超聲成像技術。
超聲波液位計的基本原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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